1、专科院校专业有:国际贸易、计算机及应用、药学、销售管理、旅游管理、计算机信息管理、护理学、财税、金融、金融管理、会计、房地产经营与管理、商务管理、物流管理、采购与供应管理、社会工作与管理、行政管理、机关管理及办公自动化、学前教育、小学教育、公共关系、机电一体化工程、管理工程、电子政务。
2、专科,以前指大学专科学科专业教育(简称大专),以后除了师范、医学、公安类的专科专业教育外,专科通常是指高等职业教育的专科学历教育(简称高职),是在完成中等教育的基础上培养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础理论、专门知识,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基本专业技术(高职为职业技能)和初步能力。
3、在中国,专科学历教育由高职高专承担,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同时开设有专科(高职)专业


